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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学【2019】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 号)精神,做好2019 年我省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简称“二元制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今年“二元制招考”招生院校及专业见《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名单》(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须为与院校招生专业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9 年7 月31 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 个月(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准),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 个月,需提供实习协议或其它有效实习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19 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已被2019 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时间安排

    (一)7 月31 日前,各招生院校指定专人负责“二元制招考”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填报《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信息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2),获取报送信息平台的账号和密码。

    (二)8 月15 日前,各招生院校应完成报名、考试、预录取,以及预录取信息公示等工作。

    (三)8 月17 日前,各招生院校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二元制招考数据上报平台”,将拟录取结果信息(上报格式见附件3)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

    (四)8 月20 日前,各招生院校应通过“二元制招考数据上报平台”,打印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同时,将试卷样卷、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4)、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顶岗实习协议等材料(每位考生所有材料单独装订,按汇总表序号排列),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五)拟录取名单经我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各招生院校按照录取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二元制招考”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人员从事本校“二元制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严防弄虚作假。加强考生信息检查校验和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院校是“二元制招考”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参照普通高考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文化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安全、科学、规范。按照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强试题试卷的命制、运送、保管、分发、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保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文化知识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因技能测试工作需要安排在其他场所的测试也应参照标准化考场要求管理。严格现场评委的遴选和保密工作,确保现场评委名单绝对保密,现场评委在测试期间须实行入闱封闭集中管理。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院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健全招生问责制,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二元制招考”的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黄婷婷,电话:0591-87091485。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陈晋淞,电话:0591-87091515,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 号706 室(职成处),邮编:350003。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陈平,电话0591-86215667、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 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2.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信息管理人员情况表

             3.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拟录取结果信息上报格式

             4.2019 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9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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